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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9河北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招聘5人公告

来源:事业单位招聘考试网 | 发布时间:2019-11-20 18:11:21 |  访问:984

一、 招聘方式和原则

1、本次招聘用人方式为“劳务派遣”,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法进行。

2、坚持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坚持统一组织,统一考试,统一录用的原则。

3、坚持接受社会和有关部门监督的原则。

二、招聘名额

本次招聘总人数5名,其中男3名、女2名。

三、招聘条件和范围

1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,自愿从事发改工作;

2、具有保定市(含所属县市区)户籍。年龄在30周岁以下(出生日期为1989年11月15日之后);

3、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(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);

4、身体健康,五官端正。无残疾、无纹身、无烟疤、刀痕等明显外伤,无重听、无色盲、无口吃等问题。

下列人员不具备应聘条件:

受到党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;正在接受调查的;曾因犯罪受到刑事处罚的;曾被开除公职的;未与原工作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和自动离职的;其他不宜聘用情形。

四、报名办法

(一)报名时间:2019年11月16日——2019年11月21日 8:30—17:00

(二)报名地点:清苑区建设北路北大冉村北保定创途创业孵化基地(东楼一楼111室)联系电话:8117722 ;15033222766

(三)报名与资格审查

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。报名者须提供身份证、户口本(复印户口首页及本人页)、毕业证,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,学信网下载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,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4张。经资格初审后,填写《报名登记表》,交纳报名考务费100元。报名者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可靠,如有弄虚作假,材料不实的,一律取消录用资格。

此次招聘所有环节,均未设置任何机构进行代招聘和培训,本次招聘只收取考务费100元,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,任何机构收费均与我公司无关。

五、考试时间和内容

本次招聘分笔试和面试,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60%。

总成绩=笔试成绩 x 40%+面试成绩 x 60%

(一)笔试,笔试为闭卷考试,满分100分。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%。笔试内容为:公共基础知识、发改相关法律法规、综合业务知识。

领取笔试准考证:2019年11月22日8:30—17:00凭本人身份证到报名处领取《笔试准考证》。

笔试时间:2019年11月23日9:00—11:00,共120分钟。考试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。

(二)面试,面试采用提问的形式,时间为5分钟,满分100分。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60%。按照招聘名额1:2的比例,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,依次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,最后一名面试人员笔试成绩并列者,均参加面试。

面试时间:2019年11月24日下午,面试时,考生只准报抽签序号,不得报姓名,面试具体时间及其他注意事项详见面试通知单。进入面试人员于2019年11月24日上午到报名处领取面试通知单,面试计分方法采用体操打分法,面试考官由异地相关人员担任。面试过程全程监控录像,实行入闱管理,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与公正。面试结束后,在面试地点公布面试成绩。

六、体检。

依照考试总成绩,按照招聘名额与参加体检人数1: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,末位考生成绩出现并列时,按以下顺序优先确定进入体检人员:面试成绩高者,学历高者,统招全日制者。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,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。体检不合格者允许复检一次,复检仍不合格者,取消招聘资格,并按招聘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递补的优先顺序同优先进入体检的顺序。

七、考察考核。

通过查阅档案、座谈、社会调查等方式,对拟招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、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考核,考察考核不合格者,不予聘用。按招聘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。

八、公示。

考察考核结束后,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进行公示,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,接受社会监督。

九、人员管理及工资待遇

(一)签订合同。公示期满后,对公示无异议的由用人单位与劳务派遣机构签订劳务派遣协议,劳务派遣机构与聘用人员统一签订劳动合同,用工形式为劳务派遣,试用期三个月,期限为三年,合同期满后根据工作需要及考核情况,考核合格者可以续签劳动合同,期间不能适应工作的,退回劳务派遣机构。合同期内如需终止劳动合同,由劳务派遣机构支付经济补偿金,所需费用由区财政列支。

(二)工资福利待遇

1、月基本工资1650元,绩效工资每月300元。

2、社会保险:按照河北省上年度社会平均工资最低缴纳基数缴纳“五险一金”(养老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医疗保险、生育保险、住房公积金),个人缴纳部分由个人负担,统一从工资中扣除,单位缴纳部分由区财政负担,另缴纳补充大病医疗保险每年120元(单位承担60元,个人承担60元)及意外伤害保险50元(单位承担)。

3、劳务派遣人员的工资、社会保险费用、劳务派遣机构的管理费用由区财政负担。

十、注意事项

资格审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,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,一经发现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。应聘人员参加笔试、面试、体检时,均需携带本人有效二代身份证。凡在规定程序及其他通知事宜时限内,不按时到场办理手续的应聘人员,均视为自动放弃。

2019年11月16日

原标题:保定市清苑区发展和改革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

文章来源:http://www.qyx.gov.cn/dy_readnews.asp?newsid=6655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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