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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专职工作人员

来源:中山网 | 发布时间:2018-04-10 20:44:16 |  访问:664

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(以下简称“市青企协”) 是共青团中山市委员会指导和管理下的中山经济界青年群众组织,具有独立法人资格,是共青团联系青年企业家的桥梁和纽带。中山青企成立28年以来,秉承“联谊、交流、探索、造就、服务”的宗旨,以团结、凝聚、培养广大优秀青年企业家为中心任务,服务青年企业家成长成才和事业发展,在推动我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,建设创新中山、法治中山、文明中山、平安中山、美丽中山作出了积极贡献。

为进一步加强我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的队伍建设,经团市委同意,市青企协常务会长会议研究,按照“公开、平等、竞争、择优”的原则,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2名专职人员。公告如下:

一、招聘时间

2018年4月11日—5月11日

二、招聘对象

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的人员。

三、招考条件

(一)秘书1名(专职人员职级)

岗位要求:

协助开展秘书处日常工作及协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。

招聘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、年龄在18周岁以上、30周岁以下(1988年至2000年期间出生),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,专业不限。

3、具备较强的组织协调、口头表达、文字表达能力,熟悉基本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,热心公益事业,工作积极进取,乐观向上,责任心强;

4、相貌端庄,性格外向活泼,身体健康,无违反计划生育政策。

(二)财务专员1名(副秘书长职级)

岗位要求:

1、制定协会的各项财会制度,并严格地组织实施。

2、负责会员会费等有关规费的收缴、征收、统计和管理工作。与财政、工商、民政、税务、审计等有关部门的业务联系和申报、年检等工作;协会财务收支计划、预算、决算及管理工作。

3、完成协会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。

招聘条件:

1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,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;遵纪守法、品行端正,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;

2、年龄在35周岁以下(1983年4月以后出生),具备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,财务管理及相关专业。

3、熟悉基本计算机办公系统操作,热心社团事业,工作积极进取,乐观向上,责任心强;

4、相貌端庄,性格外向活泼,身体健康;

5、要求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;具有财务及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。

四、薪金标准:

(一)6000-7000元/月(含五金一险)

(二)其他福利:年底双薪、定期体检、节日福利、绩效奖励

五、报名办法

(一)报名形式:现场报名。报名时,请提交《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聘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》(见附件)、身份证、学历(学位)证和有关个人能力证明材料(所有材料均要求现场提交原件及复印件)各一份,以及报考人员近期生活照和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各1张到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秘书处(东区博爱六路12号市人才发展研究中心1415室)。

(二)报名时间:2018年4月11日至4月13日,每天上午8:30-12:00,下午14:30-17:30。

(三)报名要求:报考人员提交的申请材料应当真实、准确,凡提供虚假材料的,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、录用资格。

六、招考流程

本次招考实行竞争性选拔考试,即向社会公布招考条件和办法,由报考者自愿报考,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、考核合格后,择优录用。

(一)笔试。

笔试主要测试考生文字表达能力,主要围绕青年工作的基本内容进行,不指定考试用书。笔试时间:2018年4月20日;笔试地点:东区起湾道紫马奔腾6座21楼。

(二)面试。

面试主要考察考生在实际工作中解决问题的能力、组织协调能力及口头表达能力。面试时间:2018年4月24日;面试地点:东区起湾道紫马奔腾6座21楼。

(三)公布成绩及公示。

笔试成绩占40%,面试成绩占60%合成考试总成绩。考生经笔试、面试、体检合格后,择优雇用。

七、其他

本公告由我会负责解释。

联系人:潘丽,联系电话:0760--88318315。

附件: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招考专职人员报名登记表

中山市青年企业家协会

2018年4月10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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